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辽阳县吉洞金科养殖场,住辽阳县吉洞乡。
法定代表人刘显科。
被执行人辽阳鑫奥环保锅炉有限公司,住辽阳市太子河区祁家镇蛤蜊村。
法定代表人刘祚。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辽阳县吉洞金科养殖场与被执行人辽阳鑫奥环保锅炉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后限期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划拨被执行人辽阳鑫奥环保锅炉有限公司银行存款35775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