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荣成林鑫水产有限公司,住荣成市宁津街道办事处林家流村。
被执行人:荣成市颐丰养殖有限责任公司,住荣成市宁津街道办事处马兰岗村。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荣成林鑫水产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荣成市颐丰养殖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因申请执行人荣成林鑫水产有限公司申请撤销对被执行人荣成市颐丰养殖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申请,本案依法应当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鲁1082执1313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