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邢建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德州市德城区。 被执行人:宋伟,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德城区。
审理经过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鲁1402民初1845号民事判决书。已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自动履行,但被执行人未能自动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查封被执行人宋伟名下车牌号为鲁N×××××的机动车一辆,查封期限:两年。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人员
审判员 张宗巨
裁判日期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六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陆子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