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杨志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职业不详,住塔城市。

被告:李桂珍,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个体,住四川省蓬溪县。

审理经过

本院于2021年1月12日立案受理的杨志成与李桂珍劳务合同纠纷一案,2月7日本院向杨志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王相坤送达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5月10日,杨志成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王相坤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杨志成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1203元,减半收取计602元,由杨志成负担。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