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李建勋、田洪勋:
李建勋与田洪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56800.00元及利息。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62000元,其中,本金56800元,利息5200元。本院已于2021年7月12日将该款转付给李建勋。至此,李建勋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豫01民终17569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