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移送执行部门:陆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被执行人王某滩,男,汉族,****年**月**日出生,广东省汕尾市城区人,小学文化,住广东汕尾市红海湾开发区。

审理经过

关于本院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被执行人王某滩因处罚金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粤1523刑初95号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王某滩未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刑事审判庭将本案移送执行,并以(2020)粤1523执432号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滩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被执行人王某滩限期缴纳罚金人民币10000元,并向被执行人王某滩发出限制消费令,同时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对不动产、公积金管理等部门对被执行人的存款、不动产、工商、车辆及其他交通运输工具、有价证券等进行调查,均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被执行人王某滩仍在服刑中。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罚金刑是国家对犯罪人的严厉制裁手段,依法必须执行,但履行程度取决于被执行人的现实履行能力。本院在执行过程中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等法律文书,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能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19)粤1523刑初95号刑事判决书本次执行程序。

本次程序终结后,本院将依法定期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网络查控,发现有可处置财产时将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