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熊瑞宁,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
被告:于得水,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辽宁省长海县。
审理经过
原告熊瑞宁与被告于得水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1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因案情复杂,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