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北京城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
法定代表人:罗守志,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晓,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果某,女,汉族,住北京市海淀区。
审理经过
原告北京城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果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15日立案,原告北京城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本案审理过程中,原告北京城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撤诉,其申请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北京城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