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官春花,女,汉族,高中文化,职员,户籍地安徽省天长市,现住安徽省天长市。
被执行人:沈晓峰,男,汉族,高中文化,个体户,户籍地安徽省天长市,现住安徽省天长市。
被执行人:詹家爱,女,汉族,高中文化,个体户,住安徽省天长市天长街道办事处,现住安徽省天长市。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官春花与被执行人沈晓峰、詹家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于2021年06月18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立即支付申请执行人500000元及利息,缴纳案件执行费7400元。
本院查明
本院查明,被执行人名下登记有存款和财产。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冻结被执行人沈晓峰、詹家爱名下的银行存款和网络资金合计507400元(利息另算),或查封、扣留、扣押被执行人名下与执行标的金额507400元等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