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山西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清徐县。
法定代表人:王艺达,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杜宝宝,山西德为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董国祥,山西德为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公司,住所地:河南。
负责人:王国良,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戚斌,河南千益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晨曦,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河南省居民,系该公司员工。
审理经过
本院于2021年1月8日立案受理原告山西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因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