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杨延平,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石门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敏辉,湖南前进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申请人:梅国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长沙市岳麓区。
被申请人:易开颜,男,****年**月**日出生,土家族,住湖南省石门县。
审理经过
申请人杨延平与被申请人梅国强、易开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人杨延平于2021年8月30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梅国强、易开颜银行存款或其他等额债权、股权共计93482元。申请人杨延平以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出具的保单保函提供担保。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杨延平的财产保全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梅国强、易开颜银行存款或其他等额债权、股权共计93482元。
案件申请费954.82元,由申请人杨延平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