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河南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河南省郑州市农业南路与祥盛街交叉口东南角楷林中心9座16F。
法定代表人:刁玉新,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高会敏,河南展志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陈爱阁,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河南省遂平县。
被告:赵贺伟,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河南省遂平县。
审理经过
原告河南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农业信贷公司)与被告陈爱阁、赵贺伟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5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后因案情复杂,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