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许明宁,男,汉族,1965年8月出生,住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19×,公民身份号码:440××××××××××××*。
被告:袁敬东,男,汉族,1967年8月出生,住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东坡岭农场*号110房,公民身份号码:440××××××××××××*。
审理经过
原告许明宁与被告袁敬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4日立案。原告许明宁于2021年4月9日以被告还清借款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许明宁申请撤诉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许明宁撤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