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王海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现住开鲁县东风镇。
被执行人:王继飞,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住通辽市奈曼旗明仁苏木。
审理经过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开鲁县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王继飞至今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
裁定如下:冻结被执行人王继飞在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账户内存款人民币2404.31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本裁定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