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林红艳,女,****年**月**日出生,汉族,湖南省武冈市人,住武冈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展柱,武冈市武强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周光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湖南省武冈市人,住武冈市。
审理经过
原告林红艳与被告周光华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30日立案,原告林红艳未在本院限定的期限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林红艳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人员
审 判 员 李迪雄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十月八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 助理 屈叶乐 代理书记员 龚 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