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许某某,男,汉族。 被告:崔某,男,汉族。

审理经过

原告许某某与被告崔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4月8日立案。原告许某某于2018年5月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许某某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许某某撤回起UI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3729元,减半收取计1864.5元,由原告许某某承担。

审判人员

审判员  呼娜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八年五月八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马肃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