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王谏,男,汉族,生于****年**月**日,住西峡县。
被告:谢文礼,男,汉族,生于****年**月**日,住西峡县。
审理经过
原告王谏与被告谢文礼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3日立案。原告王谏于2021年9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王谏自愿申请撤回起诉,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王谏撤诉。
案件受理费837元,变更诉讼请求后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王谏负担,退还原告王谏81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