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原审被告):高胜,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桃江县。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刘军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长沙市岳麓区。

审理经过

上诉人高胜因与被上诉人刘军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湖南省桃江县人民法院(2021)湘0922民初29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

上诉人诉称

一审法院代本院向高胜送达《上诉费缴纳通知书》,限其于收到该通知书次日起七日内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2000元,期满未预交的,按撤回上诉处理。现上诉人未在本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上诉费,也没有提出减、缓、免交诉讼费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二十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上诉人高胜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人员

审判长  张文清 审判员  蔡鹏飞 审判员  蒋远军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八月六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罗美雄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