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曾宪功,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江苏省徐州市沛县。
被告:贾力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隆尧县。
审理经过
曾宪功与贾力强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14日立案。原告曾宪功于2021年7月2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曾宪功撤诉。
案件受理费1,688元,减半收取计844元,由原告曾宪功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