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原审被告):于欣然,男,****年**月**日出生,满族,住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张辉,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淑玉,系辽宁承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玉颖,系辽宁承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

审理经过

上诉人于欣然因与被上诉人张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2021)辽0211民初122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本院查明

本院审理过程中,于欣然于2021年6月8日申请撤回上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于欣然在本案审理期间提出撤回上诉的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于欣然撤回上诉。

二审案件受理费3746元(上诉人已预付),减半收取1873元,由上诉人于欣然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