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安徽颍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朱双喜、余军、余米乡、孙文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案号:(2020)皖1226民初3134号
关联企业:原告安徽颍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朱双喜、余军、余米乡、孙文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关联律所:未知
裁判日期: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二日
审理经过
本院2020年09月10日对原告安徽颍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朱双喜、余军、余米乡、孙文英、黄国祥、郭保、黄姗娜、赵艳红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20)皖1226民初3134号号民事判决书中余乡米、黄姗娜名字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2020)皖1226民初3134号民事判决书中:第二、三、四页正文中“余乡米”、“黄姗姗”补正为“余米乡”、“黄姗娜”。
审 判 员 张 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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