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被执行人:邝立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郴州永兴县,现监狱服刑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邝立明没收财产一案中,经本院依法查询,被执行人邝立明无可供执行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黑09执15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