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黄会停,男,****年**月**日出生,汉族。
被告:闫亮,男,****年**月**日出生,汉族。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丽君,许昌市长葛市公平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黄会停诉被告闫亮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中,原告黄会停于2021年7月9日向本院递交撤诉申请书一份,请求撤回对被告闫亮的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黄会停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后为1150元,由原告黄会停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