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野亚飞,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河北省武安市。
被告:北京学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三路109号院21号楼二层。
法定代表人:付全宏,总经理。
审理经过
原告野亚飞与被告北京学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3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了审理。原告野亚飞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野亚飞撤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