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市分公司,住所地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丹阳街道办事处光荣路社区青年路345号。
负责人:宋维君,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帅杰,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澧县。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市分公司与被执行人帅杰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2021年8月17日,双方当事人在本院主持下就本案执行事宜进行了调解,申请执行人申请终结本案执行,待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后再恢复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本案执行。
如被执行人未按和解协议履行义务的,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