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堵芳芳。

被告:石家庄市玟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住所地石家庄市裕华区建华南大街123号万达3号公寓607室。

法定代表人:夏立会,该公司经理。

被告:夏立会,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河北省邢台市柏乡县。

审理经过

原告堵芳芳与被告石家庄市玟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夏立会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7日立案。原告堵芳芳于2021年7月1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现原告堵芳芳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堵芳芳撤诉。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