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司铁创,男,汉族,****年**月**日出生,泽州县人。
被执行人冯来和,男,汉族,****年**月**日出生,泽州县人。
审理经过
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泽州县人民法院(2018)晋0525民初1990号民事调解书,因被执行人冯来和至今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查明被执行人冯来和在银行有存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冻结被执行人冯来和在银行的存款15497.85元。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