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李艳军,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黑龙江省友谊县。
被执行人:李大利,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黑龙江省桦川县。
被执行人:申学秋,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黑龙江省桦川县。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艳军与被执行人李大利、申学秋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李艳军于2021年6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黑0826执11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