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吴**宁,男,****年**月**日出生,蒙古族,住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 委托代理人杨东清,系辽宁信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聂春宇,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辽宁省金州区,居住证地址大连市金州区麓山园公建*-*号*-*-*。

审理经过

原告吴**宁诉被告聂春宇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24日立案,原告于2021年6月28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吴**宁的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吴**宁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50元(原告已预缴),由原告吴**宁负担。

审判人员

审判员  王忠卫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连晓玲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