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无锡市远东散热器厂,住所地无锡市滨湖区太湖街道中。

法定代表人:郑琴佳,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邵俊,宜兴市万石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金湖汇鑫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南二路北侧、西二路东侧(江苏天和化工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玲,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施亚明,江苏金胜来律师事务所 律师。

审理经过

原告无锡市远东散热器厂与被告金湖汇鑫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2月28日立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因案情复杂,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