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董育真,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址北京市西城区,公民身份号码×××。 被告:张燕,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址河北省张家口市康保县,公民身份号码×××。
审理经过
董育真与张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董育真于2021年6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董育真之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董育真撤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董育真负担(已交纳)。
审判人员
审 判 员 许承斌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 记 员 祝婧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