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执行的张某申请岳阳金投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经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强制执行方式结案。
审判人员 审判长 赵 健
审判员 吴 鹏
审判员 周石保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三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邓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