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被执行人:白依然,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垣曲县。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白依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受理费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在银行中有存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冻结被执行人白依然在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账户内存款人民币862.00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本裁定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