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朱泽旭,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固始县。
被执行人:罗嫚,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固始县。
被执行人:程万红,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固始县。
被执行人:罗明中,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固始县。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朱泽旭与被执行人程万红、罗嫚、罗明中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朱泽旭申请撤销对被执行人程万红、罗嫚、罗明中强制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固始县人民法院(2021)豫1525执807号案件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