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袁红彪,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市。
被告:王斌,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市。
审理经过
原告袁红彪与被告王斌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18日立案。原告袁红彪于2021年6月2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准许撤诉理由),现原告袁红彪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袁红彪撤诉。
案件受理费50.00元,减半收取计25.00元,由袁红彪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