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许亚,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河北省邢台市隆尧县。
被告:隆尧县总工会,住所地:河北省邢台市隆尧县康庄路70号。
法定代表人:白志领,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素坤,河北昭庆律师事务所 律师。
审理经过 许亚与隆尧县总工会劳动争议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22日立案。原告许亚于2021年7月2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准许许亚撤诉。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计5元,由原告许亚负担。审判人员 审 判 长 李书仲
审 判 员 姚小丽
人民陪审员 李增树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 记 员 贾丽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