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王文亮,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浚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邢利朝,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浚县。
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鹤壁中心支公司。住所地:河南鹤壁市淇滨区南海路北侧、淇水大道东侧帆旗大厦裙房1层102铺、A座801。
代表人:安玥吉,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文博,河南世纪唐人律师事务所 律师。
审理经过
原告王文亮与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鹤壁中心支公司保险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18日立案受理后,原告王文亮于2021年8月20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鹤壁中心支公司的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在审理过程中,原告王文亮向本院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王文亮撤回对被告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王文亮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