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江西开元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西苑南路以南地块柴桑国际1、2、3栋不分单元61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06MA35HG4E34。 法定代表人:陈俊文,该公司总经理。 被申请人:刘守富,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江西省武宁县人,住武宁县。

审理经过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赣0423民初2524号民事裁定书确定的事项,保全冻结被申请人刘守富名下银行存款100000元或等值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查封被申请人刘守富所有的位于武宁县房屋(合同备案号:201603005),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人员

审判员 张 华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马雪芳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