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张定虎,男,****年**月**日出生,布依族,住贵州省普安县。
被告:谢江,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贵州省普安县。
审理经过
原告张定虎与被告谢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9日立案。2021年6月29日,原告张定虎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张定虎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57元(已减半),由原告张定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