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石家庄依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石家庄市鹿泉区铜冶镇海龙湾小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85MA0C16RC33。

法定代表人:王旭虎,职务:总经理。

被告:秦国亮,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保定市雄县。

审理经过 原告石家庄依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秦国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14日立案。原告石家庄依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现原告石家庄依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准许石家庄依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石家庄依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审判人员 审判员 李 霞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八月五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王晓然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