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宋远富,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村居民,住苍山县。
被告:莱州市百宸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莱州市文昌路街道万通建材市场595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83MA3N3FR021。
法定代表人:肖丽丽,总经理。
审理经过 原告宋远富与被告莱州市百宸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28日立案。原告宋远富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本案按宋远富撤回起诉处理。审判人员 审判员 朱伟娜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五月六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盛琳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