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张萌,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定州市。
被告:张泽鹏,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定州市。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张萌与被告张泽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张萌于2021年6月3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张萌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张萌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147元,由原告张萌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