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本院执行鲍世齐申请执行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农业农村局劳动争议、人事争议一案,被执行人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农业农村局已全部履行法律文书义务,交付41745.98元执行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已执行完毕,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