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羿宗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湖北省巴东县,经常居住地:湖北省巴东县。 被执行人:巴东县为民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巴东县信陵镇白土坡社区商业街B栋9-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2823594231198J。 法定代表人:谭鹏,执行董事。
审理经过
关于申请执行人羿宗虎与被执行人巴东县为民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本院作出的(2020)鄂2823民初2764号民事判决书,判令巴东县为民置业有限公司协助原告羿宗虎办理巴东县城南新居第1幢1单元8层802号商品房权属证照,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二百五十一条,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一、将位于巴东县城南新居第1幢1单元8层802号商品房过户给申请执行人羿宗虎; 二、申请执行人羿宗虎可持本裁定书到有关机关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人员
审判员 周 敏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谭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