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吴佰枝,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慧,湖北九派律师事务所 律师,代理权限:特别授权。
原告:王利军,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慧,湖北九派律师事务所 律师,代理权限:特别授权。
原告:王晓军,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慧,湖北九派律师事务所 律师,代理权限:特别授权。
被告:沈长中,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江苏省建湖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汪振灿,湖北纬同律师事务所 律师,代理权限:一般代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詹志林,湖北纬同律师事务所 律师,代理权限:特别授权。
被告:建湖国慧物流有限公司,住所:建湖县上冈镇冈西村八组204国西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25MA1NECW96M。
法定代表人:周爱清。
被告: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中心支公司,住所:盐城市城南新区黄海街道青年中路59号线钱江财富广场1幢1001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13058647165H。
负责人:成飞,系公司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汪伟,系该公司员工,代理权限:特别授权。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腾,系该公司员工,代理权限:特别授权。
被告:贾长江,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河南省焦作市温县,
被告:温县联邦运输有限公司,住所:温县杨磊南孟村物流园*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825330106297K。
法定代表人:赵领军。
被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中心支公司,住所:焦作市解放区丰收中路1566号房地产交易市场第二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800660917658X。
负责人:杨亮。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昊,湖北乾行律师事务所 律师,代理权限:特别授权。
审理经过
原告吴佰枝、王利军、王晓军诉被告沈长中、建湖国慧物流有限公司、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中心支公司、贾长江、温县联邦运输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原告吴佰枝、王利军、王晓军于2021年2月25日向本院提出申请撤回对被告建湖国慧物流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吴佰枝、王利军、王晓军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依法予以准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吴佰枝、王利军、王晓军撤回对被告建湖国慧物流有限公司的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