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解涛峰,男,汉族,住西安市户县,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昭,陕西圣迪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苏聪明,(原告之母),汉族,住西安市户县。 被告:史海南,男,汉族,住西安市长安区,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委托诉讼代理人:孙振邦,陕西丰采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住所地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920543964H。 负责人:梁晓东,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赵江峰,陕西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 赵江峰,陕西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解涛峰诉被告史海南、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21年7月13日立案。原告于2021年8月17日向我院申请撤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解涛峰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解涛峰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解涛峰负担。(因原告已预交4 145元,其变更诉讼请求,需退还诉讼费4 120元)
审判人员
审 判 员 王秋实
裁判日期
二○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 记 员 赵春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