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被执行人:罗世永,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都匀市。
审理经过
关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罗世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09月25日冻结了被执行人罗世永在账户内余额人民币110.62元,现申请执行人申请解除对该账户的冻结。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5条(执行异议成立需解除强制执行措施的,引用第7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解除对被执行人罗世永在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账户内存款人民币104953.00元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