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铁岭市金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吉耀林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523.9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573.90元,其中,本金523.90元,案件受理费25元、执行费50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铁岭市金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至此,申请执行人铁岭市金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辽1221民初96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