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吴勇,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常蒙菁,河北卓强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沧州建投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住沧州市运河区浮阳南大道22号金鼎大厦九楼。
法定代表人:黄庆泉,该公司经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90069205894XR。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峰,河北三和时代(沧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
审理经过
原告吴勇与被告沧州建投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抵押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20日立案。原告吴勇于2021年6月30日向本院申请撤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吴勇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