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冯×,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山西省方山县人,现住交城县。

被执行人张×,男,汉族,交城县人,现住交城县。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冯×与被执行人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2020)晋1122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据此生效法律文书向本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本院已立案执行。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冯×与被执行人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现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开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二百五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2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中止(2021)晋1122执223号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